2006年5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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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宝龙在追授许祥珊同志荣誉称号大会上要求
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
余建华

  本报讯  昨天,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温州市委联合召开追授许祥珊同志“浙江省模范法官”、“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大会。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会上要求,全省广大政法干警要深入开展向许祥珊同志学习活动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永远做党、国家、人民和法律的忠诚卫士,为建设“法治浙江”作出新贡献。
  许祥珊同志生前是平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,1985年参加人民法庭工作,1997年调至执行局,去年11月累倒在送达法律文书途中,年仅39岁。许祥珊同志曾立二等功、三等功各一次,获“人民满意政法干警”和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等荣誉称号,2005年被追记一等功。
  夏宝龙说,许祥珊同志是我省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。他长期扎根在基层法庭,奋战在执行第一线,二十年如一日,兢兢业业,忘我工作,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,他岗位平凡但成绩显著,乐于助人但不徇私情,家境清贫但一尘不染,用短暂而光辉的一生,谱写了公正司法、一心为民的动人篇章。许祥珊同志不仅是人民法官的楷模,也是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。
  夏宝龙强调,要把开展向许祥珊同志学习活动,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,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,永葆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。全省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,永远听党的话,跟党走,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动摇。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,在建设“法治浙江”过程中,找准自己的方位,履行应尽的职责。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,一切为了人民,一切依靠人民,切实为人民用好权、执好法。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,按照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,认真学法,自觉守法,严格执法,充分发挥在弘扬法治精神、捍卫宪法尊严、维护法律权威中的表率作用。
  会上,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季培军宣读了《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向许祥珊同志学习的决定》。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立即行动起来,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章活动,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、结合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,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实际,广泛深入地开展向许祥珊同志学习的活动。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省委“干在实处,走在前列”的要求,振奋精神,锐意进取,努力为加快建设“法治浙江”,全面推进平安创建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  会前,夏宝龙接见了许祥珊同志家属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。